海泰发展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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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07: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公司208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人,共代表股份65,554,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4%,其中流通股代表股份3,356,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非流通股代表股份62,198,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卫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环外部分土地的议案》。 此项议案赞成票为65,554,69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陈伟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