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林控(600691)0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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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07: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2月30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应到董事9人,实到及授权董事7人(起明、向前友因公出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科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同意公司与自贡市东碳综合开发公司(简称东碳综开公司)达成清偿欠款的
(1)、截止到2003年11月18日,东碳综开公司累计欠公司本息合计人民币13019387.68元,其中本金11009118.88元,利息2010238.80元。 (2)、东碳综开公司应于2005年6月30日以前清偿所欠本公司上述全部欠款。 (3)、东碳综开公司在清偿本公司全部欠款以前,仍然拥有土地证编号为『自国用(1999)字第03082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以上全部附着物(包括房屋)的所有权,暨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权利。 二、会议同意依法收回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欠款项(详见2004年11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并同意成都西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用评估后的相关资产作为偿债抵押。 三、会议同意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置为: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生产部、政工保卫部。 四川林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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