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远征编辑:唐清建
“2004年12月29日,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开会研究三期方案。”2004年12月28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这个三期方案在去年就已经完成了,国务院当时没有批。现在的方案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进行了新的修改。”
据了解,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的总投入不会低于二期的40亿元,其资金安全问题一度受到人们的关注。因此三峡库区两省市已经展开肃贪行动,欲彻底斩断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中的黑手,确保治理资金安全。重庆两位厅级干部落马
2004年12月17日至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四川、重庆考察。在考察期间他指出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在吴官正离开重庆之后,重庆市两位厅级干部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收受贿赂的案件被相继曝光。
2004年12月21日,当地媒体报道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胡绪清在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捞油水”,于2004年12月20日上午在重庆市一中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胡涉嫌受贿9.5万元现金,同时有44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了解,胡绪清任职期间,正值国家投入40亿元巨资进行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金采取切块下拨的方式,分别划拨给重庆市政府和湖北省政府,重庆市承担了其中20多亿元的工程。
但是这个受到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事关千秋大计的重要工程,却成为胡绪清等人的生财之道。检察机关还透露,胡绪清任职期间,在履行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职责中,有5笔受贿事实,其中去年上半年,重庆渝碚地质施工公司为承接万州区安乐寺滑坡治理工程,就给胡绪清送了3万元“工程支持费”。
目前,胡绪清一案正在审理过程中,而原万州区副区长康宏达则因为收受13.3万元的“好处费”,于日前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一位熟知康宏达的人士颇为惋惜地说:“这个当年随博士团支援西部的博士,太年轻了,没有经验,被个体户给拖下了水。”康宏达是原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博士,他自称:“整个库区学地质灾害治理的专业人员就我一个,人才奇缺使很多区县难以做到科学决策,有时候是花了国家的钱,还办不好事。”
然而正是这个国内为数不多的地质灾害治理专家,被库区人民视为“宝贝”,能够办成好事的人才却被金钱拖下了水。据重庆市检察机关调查,康宏达在担任万州区移民工程总负责人,以及担任万州区副区长期间,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参与万州地质灾害工程的施工单位好处费共计13万多元。
二期治理工程中,不仅仅是这两个厅级干部被拖下了水,万州区以及巫山等地还有多名官员没有能够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腐败能否让治理效果打上折扣?
然而二期工程治理工程中所发生的腐败案件,是否会让治理效果打上折扣呢?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指挥部一位人士表示:“三峡库区二期治理工作在去年完成以后,就开始进行三级验收制。今年9月份国家抽验也已经结束了,抽验是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抽验结果都是合格的。”
但是这位人士也表示:“抽验主要是检查钢筋配比,是否按照施工图施工,主要是工程质量的问题,而效果的问题却要得到一个水文年以后才能够看到。”这位人士称:“三峡库区蓄水完成以后,高程水位是175米,枯水位是145米,每年将有30米的水位差,而这个变化所产生的动水压力对两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会带来一些老滑坡的复活。”而且滑坡发生以后所带来的危害也是非常巨大的。这位人士回忆:“姊归新滩1985年发生滑坡的时候,一个月就下来两千多万方,当时滑坡激起的巨浪高达39米,70多艘船被击沉。”
然而,胡绪清包括地质灾害专家康宏达等人却依然将“黑手”伸向二期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三峡学院三峡经济所所长熊建立表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中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另外确实也存在一个资金管理的问题,应该加强过程监督。”长江科学院李所长则表示:“腐败问题各行各业都有,对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的问题,审计部门应该加强审计,不仅仅要审计工程花了多少钱,而且还应该审计工程效果怎么样。”
而记者从参与制定三期工程方案的人士处获悉,正是因为二期工程中所发生的一些问题,三期工程可能会有适当的调整。据该人士介绍,“二期资金是按照切块下拨的方式来做,今后三期工程可能是按照每个项目来做,国家将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三期工程将采取更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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