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苑力编辑:韩文欣
“这是本年度第四次召集政府、中介机构与企业共同参与的‘走出去’战略研讨会。”2004年12月17日,在深圳举办的研讨会上,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王晖告诉记者:“每次会议,我们都会听取企业的困难与要求,希望企业走出去的步子越来越快。”会上,商务部官员就前期下发的《关于内地企业赴港澳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
(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进行了讲解。
深圳几家企业代表向记者表示,企业海外投资手续已经得到方便与简化,外汇管制等也有松动的迹象,但在外汇放开与反黑钱问题的平衡上仍是喜忧参半。企业“走出去”进入加速期
近期,商务部与国务院港澳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内地企业赴港澳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后,企业“走出去”审批核准得以理顺。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官员孙敬东在研讨会上讲解《规定》时表示,首先,新规定突破了以往“对外投资以国有资本为主”的格局,在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与支持内地各种所有制企业到海外投资开办企业。第二,新规定较好的杜绝了多头管理,明确了商务部是核准内地企业赴海外地区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的实施机关。第三是减化了审批要求与提高了效率。现在政府只要求企业“走出去”有利于内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至于企业去海外投资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则由企业自行负责,政府不再充当出资人与担保人的角色。另外企业“走出去”资格的核准时间大大缩短,自企业向商务部报送材料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妥一切手续,办好的各项文件也不需要中间环节层层转交,官方网站实时公布。
在这些障碍基本扫除后,国家鼓励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也相当积极。据孙敬东透露,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日前强调,近几年还会不断加大“走出去”战略的支持力度,预计未来几年,中国的对外投资每年会达到80亿~100亿美元的规模。外汇管制或有松动
“现行的企业走出去核准制度开始完善,比较能吸引企业去海外投资,但是《规定》的第十条表示企业获得核准后,须凭所有的核准文件去有关部门办理外汇、银行、海关等相关事宜。我国在外汇管制问题还远未放开,办事程序比较复杂,仍然很容易贻误商机。”深圳一家企业老总表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则表示,2004年5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核定标准,根据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实际情况,分档次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将企业外汇账户可保留的现汇比例由现行的20%调高到30%~50%,外汇管制已经有所改善。
对此,有企业代表认为外管局的改善力度是放松中又收紧,令企业感觉适用性不强。如在调高现汇留成比例的同时,仍然实行不利于企业扩大海外投资规模和再投资的外汇核销制度,在外汇风险审查与项目立项的先后次序问题上也未能解决以前就存在的冲突问题。
“总的来讲,对一些已经在海外有大笔投资的大企业来说,外汇管制已经有所进步。但外汇管理部门在放开一点点的同时,又格外小心,在通知中加上一条规定:各地分局要求各分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外汇账户的监管,尤其要调查外汇资金异常流动,外汇现场检查频繁,常常给企业海外投资带来精神负担。”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有投资的深圳龙翼公司负责人表示。
与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署长卢维思透露,作为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桥头堡,他们也就此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商谈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将在2005年会出台新的外汇调用规定,计划2006年会全面实施,届时中国的外汇管制度会有很大的松动。
然而令金融监管机构担心的是,虽然商务部与财政部均有对境外资产进行管理的权限,但其现行的监管条例及措施可操作性不强,企业一旦“走出去”后,国内对其资金的事后监管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或无能为力的状态,这很可能会被某些洗钱分子钻空子。在国内还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方法全面预防资金非法外流之前,外汇管制希望松动又不敢轻易松动,喜中有忧,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留给政府寻找最佳平衡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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