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一年试用的《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定于自明年1月1日起,在内地和香港同时正式启用。内地与香港两地陆路货运车辆通关单证“分开填报、分别使用”的历史将告结束。该《清单》采用“一次填报,共同使用”,即运输企业在过关时不再分别填写《出境载货清单》和《进境载货清单》,一次完成清单填制。《清单》启用后,海关通过核对进出境载货清单有关内容便可以进行有效监管,运输企业车辆的拖头、拖架和集装箱可自由组合、分开进出境。这将节省运输企业及承运人办理通关手续的时间和通关成本,同
时也有助于提高两地贸易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通关效率。另外,以《清单》申报内容为基础,两地海关还定于明年1月1日起,在深圳皇岗口岸和香港落马洲口岸,对于经对方海关查验的烟、酒两项商品,以及对方海关经检查设备查验的所有商品,施加绿色关锁,互认查验结果,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再进行重复查验。
(信息来源: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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