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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高层急返总部议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10:06 东方早报

  乔迁之喜未能让金信信托摆脱坏运气的到来。昨日,刚刚搬到上海新办公楼的金信高层纷纷赶回位于金华的总部,商讨如何应对伊利事件带来的影响。前晚,伊利股份(600887)发布公告称,其两大股东金信信托及华世商贸所持伊利股份已被司法机关冻结。

   上周末,金信从位于长乐路的长鑫大厦搬至位于延安西路的新办公楼中,昨日记者来到其新的办公地点,发现金信信托的国际业务部、资产管理部等部门以及金
信控股的工作人员都已在新办公地点开始工作。金信信托的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上海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据了解,金信控股董事长葛政、金信信托董事长赵海华、金信信托副总裁谢超等高层昨日均赶往金华总部,商讨如何应对伊利事件带来的影响,足见金信高层对此事的重视。而就在一周前,赵海华还曾对媒体表示,对伊利的投资只关注投资回报。

   整个伊利事件的焦点,目前已集中在伊利董事长郑俊怀是否利用上市公司的钱搞了MBO,而被人们认为替郑俊怀操盘MBO的金信信托,在伊利事发后一直处于低调状态中,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金信信托所持的伊利股份被冻结,可能会逼迫金信说出事情的真相。

   2003年3月,金信信托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手中以每股10元的价格买入伊利股份14.33%的股权,总耗资2.8亿元。业界普遍认为,这笔交易是伊利股份将通过国债回购获得的现金交给金信信托,而后由其购股并代持股权完成MBO。

   一位沪上信托人士表示,根据《信托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而如果伊利股份真是如上述所说完成MBO的,则其资金来源属于非法,金信信托作为MBO的操盘手,也难逃其咎。

   《信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信托被认为是操作MBO的最佳途径,“几乎每家信托公司或多或少搞过MBO的业务。”一位信托人士指出。

   而该规定又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需要披露收购者信息的规定相矛盾,上述信托人士指出,在法规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难免会存在以信托方式曲线进行MBO的事例,这其中可能存在很多违规行为。“法规没有健全之前,可能还会发生类似伊利的事件。”该人士不无担忧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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