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高达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处置,从一开始就备受关注,种种质疑不绝于耳。昨天,中国银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文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并要求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查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到位。
日前由银监会主持召开了“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认为,自1999年
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克服种种不利条件,在处置不良资产、支持国有银行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至2004年11月底,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累计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6053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累计回收现金1216亿元,回收非现金资产余额约为381.5亿元。
不过,会议同时指出,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中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剥离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的地方剥离工作做得比较粗放,一些银行借机转嫁经营性损失,甚至通过剥离掩盖违规经营问题和违法犯罪案件,还有一些地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联手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二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资产过程不透明,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问题较多,评估随意性大,存在假招标和假拍卖等问题;三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公司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有效性不高;四是不良资产处置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干预、企业逃废债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强调,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快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法规建设。银监会将尽快起草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尽职工作指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二是要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解决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上的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问题。三是要加强和改进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四是要继续做好有关政策调研工作,推动资产处置外部环境的建设。
会议要求,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查处工作,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抓好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到位;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重大典型案例处理的结果要通过公开曝光等形式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的监督。会议同时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要求切实做好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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