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俞岚)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对现行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简称票证)种类和格式的调整工作已全面展开,调整后的票证将于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陆续启用。
新版票证按照通用性与专用性相结合、简洁直观、保持票证的相对稳定性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等原则进行了调整。
调整内容包括:合并功能、要素、格式相似的票证;调整票证要素、格式,如在支票、汇兑凭证中增加附加信息栏,将二联式与三联式的进账单合并为三联式进账单等;规定部分结算凭证不再由人民银行统一规范格式等。
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范管理的票证将由现行的三十一种变为十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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