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福勇12月29日北京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表示,从2005年1月10日起人民币银联卡可在韩国、泰国和新加坡使用,届时,内地银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银行卡可在上述三国贴有“银联”标识的自动柜员机(ATM)和商户销售终端(POS)上使用。
这是人民币银联卡继2004年1月18日和9月8日分别在我国香港和澳门地区实现受理后,
首次真正意义上走出国门。
中国银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币银联卡在境外仅限于购物、餐饮、住宿、交通、医疗等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出和提取小额现钞使用。银联卡境外ATM提取现钞时,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元。不能通过境外银行柜台转账和提现,也不得通过商户POS机提现。
据了解,银联卡在泰国、韩国及新加坡交易时的计价货币为当地货币,交易完成后,中国银联将按照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交易当日的市场汇率转换成人民币金额向发卡银行清算,发卡银行即时扣除持卡人的人民币账户资金,因此持卡人不存在汇率风险。持卡人在境外商户POS刷卡消费时,不需要支付手续费,只有通过ATM提现时,才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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