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股份修改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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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05: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黑龙江黑龙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出席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由张伟东董事长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了 一、《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李宝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后附简历。 二、《关于聘请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精神,决定聘请钱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附简历。 三、《关于修改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现将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审议议案中《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修改为: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节、第八十条之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到今年十二月份已任期届满,现选举张伟东、李剑炜、陈毛四、李宝忠、何立新、高永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请周继明、王玉伟、钱彦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通知事项不变。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宝忠,男,35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农业银行信贷处科长,浙江省乐青市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浙江分公司处长,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公司总经理。现任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钱彦敏,男,博士学历。曾任浙江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金融系讲师,浙江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金融系主任、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江万龄现代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钱彦敏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提名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9日于齐齐哈尔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钱彦敏作为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黑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钱彦敏 2004年12月29日于杭州 浙江大学江万龄金融中心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