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据新华社12月27日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日前召开的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指出,目前有些地方主张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这与中央精神不符,国有经济不能一退了之。
黄淑和副主任上述一席话可谓点中了当前地方国企改制的要害。目前地方进行国有资产“处置”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全部退出,尤其是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地方在国企改制和结构调整中之所以推崇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做法,原因很复杂,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是很多人认为公有产权必然带来低效益,因此必须从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而且是退得越干脆彻底越好。这是“国有经济一退了之”的理论基础。
我认为,持此种论调的人错误地理解了“竞争性”三字。所谓“竞争性”,只是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和企业的市场行为方式,它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一般来说,所有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包括一些关键领域,都属竞争性行业。倘若国有经济从所有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绝大部分支柱产业、主导产业以及重要行业和一些关键领域都变成私人或外商经营,那么,这与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相悖的。
改革的目标是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不是设置门槛把它掐死。所以,我们应从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从国有企业在不同行业和领域发挥作用的情况,而不是从市场活动方式来看待国有经济必须参与的领域;退一步说,即使要从竞争方面来看待,也应从市场经济不同所有制公平竞争的角度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国有经济放弃公平竞争权利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
因此,人们不能先入为主、不公平地剥夺国有经济的竞争权,国资委应该调整国企改制思路,把调整所有制结构与推进股份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国有经济“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否则,就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了。
(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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