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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增值税调整为全额抵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0:45 证券时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年底前做好东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工作。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紧急通知》。通知就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政策进行补充,标志着东北增值税改革从“增量抵扣”调整为“全额抵扣”。通知规定,纳入东北地区扩抵范围
企业凡有欠缴增值税的,无论其有无新增增值税额,应首先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各级税务机关应退增值税款应当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及时退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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