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行印尼新总统苏西洛“团结内阁”的建国计划,印尼林业部于2004年11月19日发布了编号为SK.456/Menhut-II/2004的部长决定书。这五项主要措施将作为全国林业机构和部门的(工作)指南和振兴印尼林业的起点。五项主要措施包括:a.消灭在国有林区盗伐木材和进行非法木材交易。b.振兴林业,特别是工业用林。c.整顿和保护森林资源。d.提高林区和林区周围的民众经济。e.稳定林区。决定书命令林业部第一梯队的负责人根据其职务和职责编写指导实施林业五项主要措施。指定印尼全国林业机构和部门包括中央和地方及其执行人
员务必执行林业五项主要措施。
(信息来源:驻印度尼西亚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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