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6月25日,作为“新八股”之一的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02)上市中小企业板。经媒体披露,其招股说明书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主要质疑其国债投资亏损、控股股东对外巨额担保、主业存在整体淘汰的隐患、技术改造和新项目上马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令投资者担忧。
据查,江苏琼花披露的国债投资信息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不符,违反了《
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有关的信息披露规定。据深交所查实,江苏琼花早在2002年7月和2003年4月曾分别将1500万元和1000万元资金委托德恒证券和恒信证券理财,而德恒和恒信是已经崩盘的德隆系的控股券商,委托理财面临无法收回的局面。6月18日,江苏琼花招股,6月17日才将这两笔委托理财权益转交扬州德龙化工有限公司,后者也只是出具替代券商偿付的承诺函。所有这些,江苏琼花在招股说明表中只字未提,事实上构成了对投资者的欺诈发行。
点评:江苏琼花是中小企业板第一个遭深交所谴责的上市公司,时间距离中小企业板开板不过半个月。琼花事件凸现的依然是企业的诚信危机和道德风险,让普通投资者对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前景未产生质疑。琼花事件使得发审委和保荐制遭受到了双重考验,也为事前的审查提供一个契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有关人士表示,江苏琼花事件将为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提供新的思路,例如有可能加快取消行政决定前置程序的步伐,从而改变投资者被迫等待证监会处罚才能起诉的情况。
本报记者 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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