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4年11月16日,《河南商报》以《消费者当心,巨能钙有毒》为题,披露巨能钙含有致癌作用的工业用双氧水。文章被各大报章和网络媒体转载后,引起一片哗然,各地药店纷纷将巨能钙撤下柜台,巨能钙危机全面爆发。11月18,巨能公司邀请多家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律师声明》:巨能钙是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生产和销售的,《河南商报》有意混淆视听,内容严重失实,保留通过律途径追究《河南商报》法律责任的权利。11月19日及20下午,巨能公司负责人接连两次在网站聊天室回答网友对巨能钙含双氧水
的质疑,此后积极接受多家媒体采访。12月3日,卫生部网站通报了就“巨能钙含过氧化氢”一事进行的调查结果,称目前尚未发现巨能钙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按照巨能钙的推荐食用量,产品中的过氧化氢残留量在安全范围内。
点评:危机出现一天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抬出卫生部的调查通报,公关力度不可谓不强。但无论是何种危机公关,公众最希望的是厂商能以诚信的态度全面客观披露所有相关信息。巨能公司前后不一的说辞恰恰在此方面犯了大忌:11月19日宣称巨能钙“实际无毒”,次日承认工艺致双氧水残留,而后又强调少量双氧水无毒,最终将《河南商报》“毒的存在”概念替换为“毒的发生”。而对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巨能钙双氧水检测数值与巨能公司提供数据差314倍的情况,巨能的反应不是正面解释,而是质疑其检测资格。巨能公司也试图通过专家之口来扭转事态,但其“中国保健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讨论”的说法遭到对方否认后,无疑让自己又添一重尴尬。本报记者刘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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