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2004年11月20日凌晨3时许,河北省沙河市章村李生文联办一矿的维修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最终造成7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4.65万元。河北省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当地4名政府官员涉嫌渎职犯罪:沙河市安监局综合股股长史聚兴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没有经过培训、没有矿长资格证和没有上岗合格证、特种工种证的人员介入矿产的开采和矿井作业;沙河市安监局安监股股长刘胜民在3月16日对该矿进行验收时只在地面上进行了检查,未下井进行检查;沙河市冶金工业局安监科科长刘贵民明知该矿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已被勒令整改,但在其后的检查和收取矿石交易费时却忽视安全检查;沙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郭正民在3月份发现该矿超层越界问题后只对该铁矿进行了罚款处理,未采取纠正措施。
点评:几乎每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各地主要领导都会出面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对全市以至全省矿业开展停业整顿。沙河矿难后河北省邢台市采取了同样的紧急行动。虽然这种方式在一个时间段和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发现不少安全隐患,但不分青红皂白地全面停产整顿,剥夺了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权,政府无疑又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要想企业守法生产,政府部门必须首先不违法。所谓的长效机制,说到根子上,就是政府不能为“钱”所累,从办证审批、生产监管再到事故处理,依法管矿,依法治矿,消除矿业开采中的腐败现象和潜在的“黑洞”,这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本报记者陈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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