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春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于将频繁发生的矿井安全事故与缺乏保障的小煤窑联系起来,然而2004年10月20日发生的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矿难提醒人们,国有大矿同样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在这起由瓦斯突出而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共有148名矿工死亡,32人受伤。
事故不是不可抗拒
悲剧过去两个月了,如今回头来看,这起重大事故除了是一场矿难之外,还有两个自身的特点,首先,这起矿难发生在各方面安全设施相对完善的国有大矿;其次,这起矿难发生在我国煤炭资源相对紧缺的时期。正因为如此,这起事故对于今后如何避免同类事件的发生,具有异乎寻常的警示意义。
大平煤矿位于新密市和登封市交界处,是国营企业郑煤集团下属的主要矿区之一。比起矿区曾经遍地开花的小煤窑,国有矿的安全系数一直对矿工有相当的号召力,即使在头几年“挖得越多越亏”的不景气年头,矿上职工也有两三千人。然而这个国有矿的真实状况,并不像矿工们想象的那么安全。
大平矿难发生以后,国务院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同时聘请了1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调查。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分析后得出结论,该矿为高瓦斯矿,而矿场方面对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可能带来的瓦斯等级升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同时该矿局部通风设施管理混乱,加大了煤与瓦斯突出后的瓦斯逆流,高浓度瓦斯进入西大巷新鲜气流,达到爆炸界限,遇到架线式电机车产生的火花,发生瓦斯爆炸。根据瓦斯监控系统测定的数据,煤与瓦斯突出距瓦斯爆炸有30分钟时间,这期间大平煤矿应急处置措施不力,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也是导致事故扩大的重要原因。
在一般人看来,“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含义相近。但在从业人员和专家眼中,却代表着完全不同的事故性质。
瓦斯突出是一个侧重地质自然灾害的专用术语,指地下的瓦斯气体在突破煤层后,在瞬间内大量释放。但瓦斯突出并不一定会发生爆炸事故,只有当空气中氧气含量达到12%以上,或是瓦斯浓度达到5%-16%之间,或是遇到明火,瓦斯突出才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则更偏向人为事故。井下瓦斯无处不在,如果矿井达不到应有的通风标准,或超通风能力开采,抑或井下工人有违章操作的情况,即使瓦斯含量在正常范围之内,也都可能会引发瓦斯爆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何学秋对此做了详细的说明,他告诉记者瓦斯爆炸一般需要三个条件:足够浓度的瓦斯,足够浓度的氧气和火源。氧气一般是具备的,那么火源和瓦斯就是采取预防措施的主要方面。而目前我国的煤炭生产条例中都要求井下作业尽可能杜绝火源,机电设备必须是防爆性的,一些开关也用隔爆墙保护,穿的衣服只能是纯棉制品,电缆也必须是防静电等。在瓦斯方面,国家规定,在采掘工程面和巷道空间里,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在整个矿井总回风道里,瓦斯浓度不能超过0.75%。要保持这样的环境,就需要相应的瓦斯监测系统和巷道通风系统。
中国矿业联合会安全评价中心的李永峰博士对记者表示,中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早就有一整套制度和技术保证体系。大部分矿难其实是可以避免的。虽然目前由于探测技术不完善,瓦斯突出在煤炭业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不能完全防范,但拿常见的瓦斯爆炸来说,按中国目前的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只要防范措施到位,瓦斯爆炸事故应该有能力避免。
这即是说,大平煤矿在安全生产监督上存在着巨大的漏洞,但事实上,大平煤矿所在的郑煤集团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事故,但却不知为何没能亡羊补牢。据河南当地的媒体透露,1999年以来,郑煤集团发生大的矿难事故有9起之多:1999年4月13日,芦沟矿井被淹,间接损失约2亿元人民币;2001年5月11日,超化矿井被淹2个工作面,直接损失约3500万元;2001年9月17日,告成矿矿井被淹,间接损失约4000多万元;2002年8月9日,戈湾矿发生淹井事故,10名矿工遇难;2004年4月11日,郑煤超化矿发生透水事故,12名矿工被困井下109小时后获救。其中,仅此次发生事故的大平煤矿2000年至今也已发生2次矿井被淹事故。
另外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冬天,郑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曾对郑煤集团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共监察了其三个国有重点煤矿,查出问题100多个,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3份。但这些现场处理决定书并没有落到实处,而是敷衍了事。在上述的若干起事故中,也没听说一个领导受到处理。
利润追求削弱安全意识
“事故不是不可抗拒的。一道道安全禁令,一条条安全规章,本应是防范事故发生、规避风险的有效门槛,却常常因无人监管和查处,很难得到真正落实,成为束之高阁、徒有其名的一纸空文。”一位曾从事重大事故调查的专家这样解释大平这样的国有矿所存在的弊端。
除去安全监管因素外,旺盛的需求无疑也是矿难频发的诱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大平矿难事故暴露了中国煤炭工业的薄弱环节,而其重点表现就是企业超能力生产现象比较普遍。
记者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了解到,2003年国内煤炭产量为17亿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为8.3亿吨,超过其核定生产能力20%以上,而今年的煤炭产量预计将达到19亿吨,更是远远超过现有的生产能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国有煤矿生产负荷过重,这大大增加了事故隐患。
据当地媒体透露,由于大平煤矿煤质较好,在今年电煤紧俏的时候电厂等待拉煤的车就停在矿井口,煤一运上来马上就装车运走,价钱最高时曾经达到近300元一吨。可以判断,正是在这样超负荷追求利润的状态下,大平煤矿的安全监督意识被无形中进一步削弱。
更为可悲的是,前车之鉴并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大平矿难之后,连续又发生了数起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意识可见一斑。在能源相对稀缺的今天,安全与发展、人的生命与企业的利润到底孰轻孰重?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如此之难。大平矿难的相关责任人如今已经被批捕,相信148条鲜活的生命不会白白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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