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2004年6月22日20时左右,在游览小浪底库区的返航途中,乘坐“明珠岛1号”“明珠岛2号”游船的开封兴化精细化工厂129名干部职工突遇强风暴雨,“明珠岛2号”不幸翻船。最终核查,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43人已无生还可能。虽然事故调查表明此次沉船事故直接原因是自然灾害,但济源明珠旅游开发公司亦难逃其咎:在黄河小浪底调水调沙期间,公然违反禁令出航,且不按规定配备水手和轮机手,同时超载17人行驶。
点评:短短几分钟惊魂,数十游客竟殒命库区、更多家庭陷于悲痛与绝望之中,这一中国式“泰坦尼克号”事故敲响了安全警钟。在这场特大事故中,天灾成分固然存在,人祸更不容回避。
黄河小浪底特大沉船事故的背后是船只航行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有关部门虽明令水库调水调沙期间严禁游船行驶,然而对大量游船违规出航现象却疏于监管。与此同时,严禁游船超载、人手一件救生衣,这些安全常规如果能有一条得到认真落实,也许可以帮助更多的生命远离水祸。然而所有的规章似乎都成了一种摆设,政府疏于监管,企业惟利是图,沉没的已经不仅是一艘游船,还有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经营主体的侥幸。
重温这场瞬间发生的沉重灾难,就是想提醒监管部门能够切实行施监管权力,更希望提醒一些企业,在赚取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制与道德的底线。由此发生的灾难对于死者家属来说是一场剧痛,对于因为违规操作而酿成灾难的责任人来说,也许更是一场醒不了的噩梦。本报记者王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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