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04年4月14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宣布,公司将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收购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电信网络。这是中国电信2002年11月份上市以来第二次收购母公司资产。该收购计划将为中国电信增加约4290万用户,并令其经营地域扩大至20个省。中国电信的收购价格为678亿元人民币,包括支付278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和承担上述10省区约400亿元人民币的净债务。首笔现金付款为人民币83.4亿元,余额人民币194.6亿元为延迟支付部分,
将在未来10年内付清。中国电信将通过发新股的方式筹集收购所需的部分资金。
点评:此次收购产生的效果是明显的。通过收购,中电信控制的省级固话网络也因此由现有的10个迅速增加到20个,用户总数将增加4290万,达到1.61亿。业界人士分析,由于10省区均为所在地区的主导固网电信运营商,收购扩充了中电信的经营规模,中电信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有望进一步巩固。
另外,10省区的市场份额还有很大的前瞻性。10省区有人口3.11亿,本地电话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5.9个百分点,潜在市场有助于中电信增收的实现。但也有分析师认为,10省区的固网普及率低于内地平均水平,债务及资本开支均偏高,整体资产质量较低,故收购对中国电信的每股盈利提升幅度并不明显,远逊于上次收购6省市所获得21%增幅,而对其中短期业绩帮助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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