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今年12月31日,全国旧分类代码、发票号码将全面停止使用。上海自今年7月1日起已逐步开始在各个行业使用新版发票,眼下,已经过了六个月的新旧发票交叉使用过渡期,旧版发票将于明年元旦起停止使用。
届时若有单位仍存留停用的旧版发票,将自己承担损失。上海市国税局稽征管理处副
处长高炜指出,元旦后若仍有单位开具旧版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可以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考虑到今年开出发票需要一定的流转时间,上海市明年仍设置了3个月的旧版发票流转过渡期———自明年4月1日起,旧版发票不得入账,新版发票全面取代旧版。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发票明年全面启用后,各地税务机关将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规划“两级处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普通发票电话、网上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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