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国家统计局日前联合下发了2004年第1号公告,要求严肃查处经济普查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
公告指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我国第二、三产业家底,为党和国家的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重要作用。这次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04年12月31日,目前普查即将进入最关键的登记填报阶段。但是,在普查准备阶段发现,有少
数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不如实、不按时提供普查资料。三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就经济普查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监督。经济普查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10)68512113,举报电子信箱:fgjc@stats.gov.cn。
作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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