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讼ST银广夏(000557)的努力恐怕将成为无用功,因为ST银广夏已没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
ST银广夏昨晚公告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做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柏松华各项损失110672.05元及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提起上诉。但ST银广夏表示,公司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可能无力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银川市中级法院于今年4月20日恢复受理了证券市场投资人诉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不断接到电话咨询、来函,还有不少现场起诉者。公告称,截至8月16日,法院已受理ST银广夏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103件,涉案总标的约1.81亿元,柏松华案是其中的一件。
根据ST银广夏今年的三季度报告,该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224元,且大部分资产被抵押或冻结,并有大量到期债务未偿还。单靠自身能力,ST银广夏已无法偿付债务,其中包括法院判决。
ST银广夏曾于本月21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天然物产有限公司无能力偿还借款本息4624.20万元,法院裁定相关的判决中止执行。
虽然ST银广夏无力支付到期债务,但该公司屡次表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力争妥善解决中小投资者诉讼事宜。
ST银广夏称,公司将继续与债权人积极进行协商,解决债务危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整合现存的产业,突出主业,克服困难,积极开拓葡萄酒和枸杞制品市场,努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此前,投资者诉大庆联谊虚假陈述一案获得终审判决,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即大庆联谊及申银万国共赔偿投资者560万余元。这也是国内证券市场首例生效的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判决。
不过有业内律师称,虽然ST银广夏目前没有能力执行判决,但该案的具体情况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一位证券律师表示,从投资者胜诉大庆联谊的案例来看,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将会是管理层重点考虑的因素,而这个原则应该在其他案例中也会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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