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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夏民事赔偿案首次判决:投资者胜诉 公司无力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8:45 上海证券报

    备受瞩目的银广夏证券民事赔偿案日前有了首例判决。ST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收到了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赔偿原告柏松华各项损失110672.05元及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但公司方面表示,由于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可能无力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ST银广夏董事局今日还专门就公司证券民事诉讼情况发布了公告。
公告显示,截至今年8月16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ST银广夏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103件,涉及投资人共计847人,涉案总标的180625264.61元。本次宣判的案件为其中之一,原告柏松华请求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共计145570.41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公司称,目前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目前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可能无力对投资者进行赔偿。但公司同时表示,将对本次及相关诉讼计提准备金,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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