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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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黄金(资讯 行情 论坛)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8日上午9时在济南市解放路16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无社会公众股东参加),代表股份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要求,公司聘请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崔丽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副董事长时民先生受董事长张万青先生委托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省乳山市国鑫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00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女士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