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发展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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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8日在上海文艺活动中心文艺宾馆文艺大厅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26816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0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决议: 一、经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竞选独立董事;
1-1、选举袁士日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226812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333股;弃权0股。 1-2、选举秦文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226812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333股;弃权0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上述两位独立董事的任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26812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5%;反对333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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