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600126)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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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焦炭供应基地,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股本为6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焦炭、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募股资金主要用于煤焦化综合利用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9.6亿元,不足部分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项目已经安徽省发改委发改工业[2004]155号文批准立项,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焦炭220万吨、甲醇20万吨及相关化工产品,预测年销售收入27.59亿元、净利润4.57亿元,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25.36%、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后)5.55年。项目投产后,将每年向本公司定向销售冶金焦炭35万吨。 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参与合资公司的发起设立,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密切了上下游产业联系、开拓了新的原燃料供应渠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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