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预见的“高税率”不可能把真正的富人降为中产者;即便真如此,也不至于让中产者“惊惶”和“心灰意冷”。
朱达志
12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公务员法草案进入一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
讨论。曾经参与公务员法草案起草讨论的著名法学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室主任周汉华教授,在谈到有关国企领导人选拔任用问题时说:“此次没有把国企领导人的级别问题写入公务员法,是符合制度安排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国资委对国企领导人进行任命,因为国资委是以大股东的形式作出的任命,这并不违背现行的市场机制。”
虽然说,周教授并非经济学者,但身为“著名法学专家”,无论如何应该明了这样一个连普通大学生都理应知道的简单常识:现代公众公司经理人的任命权在董事会,而不在什么大股东。大股东再大,在董事会开会时也只能举一只手。就算他因为财大气粗、有三头六臂,别人都怕他,不得不容忍他举六只手,最后的决定也不一定就是完完全全按他的意见做出。即便他的意见最终真的占了上风,那决定至少在形式上还是要由董事会出面做的。由大股东单独做出的企业领导人任命“文件”,决非“并不违背现行的市场机制”,恰恰是有悖于市场机制的传统做法,应该尽快加以革除才对。
在当日的《华夏时报》上,我还读到另一位更著名的专家的一通高论,同样令我不知所以。报道说,在12月25日北京大学第七届“光华新年论坛”上,经济学教授“厉以宁指出:靠实行高税率把富人降为中产者很不足取,必须坚决摒弃。……杀富济不了贫,也无助于穷人的脱贫。杀富的结果,只会使刚刚步入中产者行列的人群感到惊惶,使本来可能成为中产者的人们感到心灰意冷,不愿继续致富。”
厉教授是一位十分厉害的经济学家,在经济学领域,他的发言应该很具专业精神。但是从上文中,我还是很轻易地看出了“瑕疵”。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低得离谱,这可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坊间一直有调高的呼吁,可什么时候调、调到多“高”,八字尚无半撇。但可以肯定地说,它决不可能对中产者产生根本的影响。至于富人们更为关心的遗产税问题,有媒体曾做过“权威访谈”指出:近期开征遗产税绝无可能。那么,厉教授凭什么说提高税率就会“把富人降为中产者”?就算有位当代愚公把珠穆朗玛峰拦腰砍断扔进了东海,“珠峰遗址”也决不会变成平原抑或普通的高原吧?可以预见的“高税率”不可能把真正的富人降为中产者;即便真如此,也不至于让中产者“惊惶”和“心灰意冷”。厉教授此言,多少有些耸人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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