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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房产泡沫之争敲响警钟(市场动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17:09 人民网-市场报

  刘相龙

  当我国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时,商战中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回顾2004年的房地产行业的多变,让更多的人可以重新感受到了市场是战场的奥秘。

  土地遭遇冰冻期

  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71号令,要求从即日起就“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执法监察,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对8月31日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从严查处。

  8月31日由此成为了地产界的“大限”。

  对那些资金实力雄厚、专业化的开发商来说,从此不再为找关系拿地而奔走呼号,同样那些想在地产界浑水摸鱼的开发商也纷纷落马。时至今日,“8.31”大限在争论中已走过100多个日夜,它对中国房地产界的长期影响日益凸现出来。

  金融又添一道“紧箍咒”

  中国人民银行5月在网站上贴出声明,“人民银行加息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的消息纯属炒作。

  9月6日,周小川说,市场有关黄金周期间央行加息的传言只代表市场观点,不代表央行决策观点。

  10月28日晚,央行对外宣布了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加息,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房地产泡沫被炒得沸沸扬扬时,央行为了抑制局部过热的房地产,加息金融政策无疑是一石二鸟。没有资金实力、单靠银行救济的方法行不通了,银行的大门正在向这些开发商们闭合。同时,也在向消费者传达着同样的信号,中国进入了“后加息时代”。

  加息以及一系列金融政策是在整个中国大经济背景下出炉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系列金融政策又如一道“紧箍咒”紧紧钉在了房地产开发商的神经里。

  经济适用房是最痛的快乐

  为了加强经济适用房的管理,2004年5月13日,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将严格控制以中小套型为主,中套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真正让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受益。

  2004年5月11日,北京市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月20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经济适用房加上两道防线,从源头上杜绝富人或者投机客买经济适用房。中低收入群体为政府的政策拍手相庆,但是目前有些经济适用房社区的配套落后,成为了消费者心中一块抹不掉的“痛”。

  房价上涨牵动百姓神经

  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到8月份,全国商品住宅的价格达到了2525元/平方米。商品房价格同比上涨了13.5%,再创历史新高。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显示,今年三季度房屋销售、土地交易和房屋租赁三大价格全面上涨。房价再度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针对中国房地产局部乃至整体过热的现象,建设部专门组织调查小组来分析当前中国房地产的形势,以报告的形式狙击了“泡沫论”。但无论如何,房价的上涨已是不容争辩的事实。

  供应量明显减少。“8.31”大限共有288个项目过关,但是在房地产开发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影响下,开发项目的资金大大增加,这些项目并不能形成有效的供给。在需求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供应量的减少必然促使房价上涨。

  物业明码标价得人心

  2004年7月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下发通知,提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这一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等。

  泡沫之争成主题

  2004年,关于房地产“泡沫”的争论成为房地产市场一个贯穿始终的话题。今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学者易宪容发表了《谨防房地产业要挟整个中国经济》一文,提出国内房地产业挟持着中国经济,如果让国内房地产的泡沫任意吹大,泡沫的破灭不可避免,而最后承担这种泡沫破灭的只能是国内各银行。

  最令人震撼的声音是摩根士丹利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谢国忠对中国房地产的“发言”:“我认为,这是最后的疯狂。随着中国的通货膨胀和美联储加息的不断发展,离‘最后算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反泡沫论的代表是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该中心10月份对外公布了《怎样认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课题报告,通过对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所做的分析和判断,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有真实需求支撑的前提下,即使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房地产过热或结构性过剩现象,也不能就此判断房地产已经是“泡沫经济”。

  “泡沫”之争,对于多数消费者而言似乎有些雾里看花,然而,争论,意味着关注,无疑为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再次敲响警钟。

  《市场报》 (2004年12月28日 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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