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五大进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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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13:01 证券时报 | |||||||||
    受国务院委托,全国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志刚27日就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时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了五方面的进展。     ———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信用等级标准,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展开,人民银行开展信贷征信工作,建立了全国联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在建设中。证监会建立了证券期货行业诚信数据库、证券期货行业高管人员数据库和保荐信用监管等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了数据库,对不同经济主体实施分类监管。     ———财政、司法、旅游等部门,对财会、评估、律师、导游等重点群体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行为信用档案,实施违规公示。     ———一些经济管理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诚信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设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各地开展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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