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交所于昨日发布通知,布置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披露工作。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且不得晚于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通知称,对于上市公司预计200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业绩与2003年度相比大幅度变动(一般指净利润与2003年度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在2004年第三季报中进行业绩预告,或者预计2004年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公告,但公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5年1月31日。(何晓晴)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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