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巩固三行业清理整顿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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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8:17 上海证券报 | |||||||||
    继不久前公布了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的准入条件之后,近日国家发改委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规范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近几年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在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低水平盲目扩张、生产能力过剩、浪费资源、污染加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目
    通知要求,对清理的建设项目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对5000KVA以下的电石炉、3200KVA及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炉(特种铁合金电炉除外)和100立方米以下的铁合金高炉,敞开式电石炉、土焦炉(含各种改良焦炉)要坚决依法淘汰并进行废毁处理,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保留和恢复;对1999年后建成的项目,根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审核手续是否健全,分别采取补办手续、限期整改以及关停等措施;对在建的项目,根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程序要求,分别采取继续建设、暂缓建设以及停止建设措施;而对于拟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管理程序和三个行业准入条件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投资建设。     通知还要求,要认真贯彻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对三个行业的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建立必要的督察、监控长效机制,并加强信息引导和行业自律,以此来进一步规范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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