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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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江泉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6日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12名,所持股份98671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4%,其中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数94135276股,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11名,代表股份数4536155股。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于孝燕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为94135276股; 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同意:45361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股份的100%,全部为非关联流通股股东。 2、关于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书》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为94135276股; 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书》。 同意:45361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股份的100%,全部为非关联流通股股东。 3、关于与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电协议》、《供汽协议》、《能源供应协议》 本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所持股份数为94135276股; 非关联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电协议、供汽协议、能源供应协议》。 同意:45361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股份的100%,全部为非关联流通股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斌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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