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国家税务委员会有关人士指出,到2005年底,乌政府对乌兹别克的保险公司免征所得税,该措施是依据2002年乌总统卡里莫夫签署的“关于对保险业市场进一步发展和自由化”的总统令。根据此项法令,保险公司免除3年的所得税。免征资金将用于发展物质技术基础设施、在各地区建立客户服务网以及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该法令还规定,法人自愿投保的费用支出应从计算其所得税的纳税基础金上扣除。在2002年底,乌政府提高了对开办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对经营人寿险的保险公司,要求注册资金为25万美元;对经营公共及义务险
的公司要求15万美元;对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要求200万美元。截止目前,在乌兹别克斯坦共有20家保险公司,其注册总资本为103.3亿苏姆($1=1051苏姆)。
(信息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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