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议会日前审议通过的2005年预算法规定,继续暂停审议和批准乌克兰特别经济区和优先发展区新的投资计划。乌2005年预算法还规定,禁止创立新的特别经济区、禁止现有特别经济区的扩张、禁止创立新的科技园和其它实行特别经济政策的区域。乌议会预算委员会主席波罗申科指出,乌特别经济区和优先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应为刺激乌产品的出口。“如果投资企业为加工型,产品主要用于出口的话,那我们一定会为该类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但只能是针对出口加工型企业”。他同时认为,国家要支持经济萧条地区的发展的话,也必须
通过议会的审议,才能给萧条地区予以适当的财政支持。波罗申科同时强调,目前通过的2005年乌预算法是现政府起草制定的,乌议会预算委员会将在2005年2月15日之前起草新的预算法提交议会审议,以充分反映乌大选后新政府预算政策的立场。乌克兰议会曾于2004年6月份取消了暂定审议、批准新的特别经济区和优先发展区投资计划。而2005年预算法对暂停审议乌“两区”新的投资计划的恢复,以及继续禁止创立新的特别经济区、科技园区、优先发展区等规定的执行,必将对乌克兰特别经济区和优先发展区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乌克兰现有“两区”面积占乌克兰国土面积的10%。2003年乌克兰侨民投资于“两区”的资金达3.785亿美元,非侨民投资于“两区”的资金达1.186亿美元。自“两区”创立以来,乌侨民投资于“两区”的资金累计为9.351亿美元(67.1%),非侨民外资为4.58亿美元(32.9%)。撰稿人:郭志龙签发人:高锡云
(信息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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