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波罗的海新闻中心》12月23日报道,爱沙尼亚政府于今日颁布废电器及废电子产品回收及再利用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生产商必须在其出售的电子产品上标明能够使制造商识别的分类回收的数据和标记—一个带有X符号的有轮子垃圾箱。自2005年8月13日始,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经销商须免费从废品管理站回收其销售的产品,然后再由生产商免费回收。
(信息来源:驻爱沙尼亚经商参处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