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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统一标识的使用主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1:21 中国石油网

  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2.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单位);

  3.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所属分支机构与企事业单位、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以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与控股子公司的所属分公司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4.其他经授权许可使用统一标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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