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计提接轨国际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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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0:00 证券时报 | |||||||||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的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计提标准,有利于保险公司科学、谨慎评估各项责任准备金,稳健经营,有利于监管部门科学计量、分析、评估、防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的财务风险,保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依照《办法》,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种类责任准备金。《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主要采用二十四分之一法或者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和B-F法等至少两种方法谨慎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公司还应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充足性进行测试,如果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应当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     据介绍,为保证《办法》的有效实施,促使各公司严格遵循该《办法》谨慎评估非寿险业务准备金,保监会将于近期出台与《办法》配套的实施细则,详细规定准备金评估和报告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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