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即将拉开序幕。上海证券交易所昨天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要求上市公司交待“不分红”原因。
凡在2004年上市的公司,应于明年4月30日前完成200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在200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4年年
度业绩情况的,也应当于明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年报。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上市公司年报首次被要求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根据《通知》,上市公司2004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说明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同时说明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据统计,2001年至今的3年中,两市共有335家上市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年报披露要求”摘录在年报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而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过程中,如发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差异的(一般指差异在10%以上),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刊登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明年2月1日。
上证所每天最多安排4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报。若不能按期披露年报,则需在明年4月15日之前向证交所提出报告,并公告原因和延期披露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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