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600296)公布公告称,近日,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兰州铝厂通知,兰州永达工贸有限公司、兰州兴铝商贸部、兰州铝加工厂(上述三家公司均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5.9095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0.085%)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过户至兰州铝厂。
上述三家企业所持股权过户给兰州铝厂后,兰州铝厂新增股份137.7285万股,占总股
本的0.25%;现兰州铝厂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总计为23132.3924万股,占总股本的42.65%。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2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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