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高管”频出现象为何欲止不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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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 10:45 新民晚报 | |||||||||
    近一个月来,上市公司高管出事的消息接连不断。继创维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在香港被逮、中航油总裁陈久霖新加坡被捕后,本周又曝乳业巨头伊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多名高管被拘留。上市公司高层为何频频出事,这给我们又有怎样的启发?     高管出事 体制漏洞是根源
    从金正数码科技原董事长万平到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黄宏生,从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到而今被拘的伊利5名高管,无论国内上市公司还是海外上市公司,无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高管频频出事,似乎比一般的非上市公司突出而激烈。为什么频频发生公司高管出事?市场人士认为,除了个人受到利益驱使无法自拔外,更重要的是制度方面的缺陷。在实行上市资格额度审批制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获得上市资格出现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比如康赛集团案,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八方出击”,以购送内部职工股的手段进行“资本运营”,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加上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操纵,使股东大会和外部监管失灵。上市公司缺乏专业、有效的外部治理环境,以及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问责机制是主要的制度成因。     公司治理 实际成为空架子     从发生高管事件的上市公司看,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而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是关键性的原因。在产生“问题高管”的公司中,“内部人控制”问题往往表现为董事会的权力董事化甚至董事会权力董事长化,即董事会完全成了董事长一人的董事会。公司治理本应有一个框架,但许多股份公司缺乏健全的内设专门机构,或者是机构虽健全,但因为董事会已成董事长一人的董事会,其作用也就普遍缺失,使得公司治理结构成了一个空架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是问题高管的主要罪行,而这几项罪行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是空架子。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引入独立董事可以体现社会的监督作用。但是,现在我国很多公司的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来源,与董事会有“说不清”的关系,造成独董作用缺失。像伊利股份独董那样站出来独立说话的,实属罕见的个例。     试法原因 监管不力处罚轻     “问题高管”出现问题的通常轨迹是:违规操作资金链断裂——主要责任人出走——其他管理者不知情——原有公司换壳或者换人继续经营,这已经成为此类“闹剧”上演的最终结果。受害的不只是上市公司,还有诸多受牵连的贷款担保关联企业、银行,而最终真正受害的,是那些一直在虚假的信息蒙蔽下持有这些公司股票的中小投资者。人们不禁要问,在日益严厉的监管重压下,上市公司高管为何还敢于“顶风作案”、以身试法?     原因在于违规成本太低和处罚不力,不管公司的违规行为多么严重,监管层的最高惩罚方式无非是公开谴责;这种口头批评和十几万元的处罚,对公司高管们没有太大触动,实际效果也很难判断。这从高管吃“黄牌”、问题公司遭遇立案调查呈现增长的趋势中可以看出,2001年至2003年分别为18家、19家(次)和19家,而今年六七月间的44个交易日中,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证交所公开谴责的次数高达26次,平均两天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层出示的“黄牌”。     监督监管 还应放在事前做     市场人士认为,加强公司治理,在宏观层面上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微观层面上有利于企业合法经营。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高管”,目前在公司治理中,应要重视强有力的过程监督而不是事后监督。从公司治理结构上看,必须解决独立董事“花瓶化”、监事会亲信化的问题。从政府角度来讲,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应该有一些强制性的规定保证其独立性。从公司角度来说,要对监事和独立董事有正确的认识,并切实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来规范企业经营,减少风险。这是为国家经济,也是为企业发展,更是为中小投资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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