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大幅度提高开采石油天然气和贵重金属的“资源使用税”。开采石油的资源使用税将从目前的12.3%提高到32%;凝析油的资源使用税率将从6.7%提高到27%;天然气从18.5%提高到64%;黄金从5%提高到31.7%;白银从8%提高到53.7%。
国家税务局的官员解释说:大幅度提高资源使用税的原因是从明年起将取消对液态碳
氢化合物征收消费税并且降低天然气的消费税税率。目前,在乌开采石油和凝析油除了要征收资源使用税以外,还要征收25%的消费税,天然气的消费税率为40%。
提高资源使用税后,将会增加资源税收在财政预算中所占的比重。按照乌兹别克议会批准的2005年度预算案,明年的资源使用税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将从今年的10.8%提高到19.9%。
(信息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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