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彩琴)我国《反洗钱法》的起草和出台已提上了日程。记者昨天获悉,央行反洗钱局有关人士透露,从今年3月起人大立法部门已经开始筹备启动反洗钱的立法工作,该法律有望明年出台。同时,我国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成为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观察员。
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手段把不法的钱运作成看似合法的钱,就是通常说的“
洗黑钱”。今年1月到9月,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对13.17万笔本外币可疑交易进行了分析和筛选,涉及金额达到776.8亿元人民币和90.35亿美元,向各级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洗钱案件900多件。
央行反洗钱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虽然反洗钱取得了实质进展,但这项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当前不法分子洗钱的手段更加高科技化,不少金融工具都被犯罪集团盯住。而央行前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除了金融领域,在证券、保险等领域也存在可疑交易,将成为监控重点。
除了金融行业外,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珠宝和贵金属经销商等行业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涉及洗钱的高风险行业。该负责人透露,我国明年有望出台对证券、保险等行业的反洗钱规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规定。
一张境内境外反洗钱的大网正在织就。今年2月,人民银行正式致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提出我国加入这一组织的申请;此前,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已经向该组织提交了承诺函。12月中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派出官员到我国进行了为期3天的考察,我国正在等待相关评审结果。
在国内,央行与公安部、外交部等23大部委组成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已经正式运行,构建反洗钱工作的全面网络。
有关人士表示,当前我国《刑法》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定义过窄,并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洗钱活动多以其他罪名定罪,今年4月我国才有第一例以“洗钱罪”定罪的案件。央行人士透露,《反洗钱法》将在扩大洗钱上游犯罪的定罪范围、赋予反洗钱工作主管部门必要职责以及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的免责等方面有所规定。
新闻链接 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
200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是一起以投资方式掩盖贩毒资金的案例。在加拿大、香港和广东长期贩毒的区某,为子女考虑想“改邪归正”,把贩毒所得资金带回境内。他串通了广东一律师汪某,两个人协商后以520万港元,购得广州某木业公司60%的股权,然后通过虚设盈亏的投资项目及提高机械设备折旧的方法虚做亏损账目,从而达到把黑钱洗白的目的。经法院审理认定,律师汪某在明知区某从事毒品犯罪并有意将其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的情况下,协助区某运送毒资,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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