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占款为何难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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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 12:30 成都商报 | |||||||||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市公司由于担保和占款引发的涉诉量和涉案金额都大幅增加。大量诉讼出现的背后意味着什么?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证券和法律界有关人士。     上市公司诉讼难了结
    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公布的大量因占款和连环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中,很少有诉讼结案的公告。是不是一旦涉诉,上市公司就难以抽身呢?     成都中院一位法官说,“上市公司的财务往来比较透明,审理和执行一般应更加容易。案件久拖不决,不是法律程序的问题。”     “因为是违规占款和担保,这些钱当然难以收回。”一位上市公司董秘说。他称,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并与地方政府利益息息相关,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即使判决了也很难执行。     诉讼凸现上市公司“原罪”     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资金链断裂必然引致诉讼。”他认为,近年市场长期走低,使得上市公司各方面问题渐渐浮出水面。以委托理财为例,长期熊市使券商出现大量亏损,约定的保底收益无法兑现,本金无法归还,矛盾激化,必然导致诉讼。     不过,王欣新强调:“长期熊市只是一个诱因,真正的元凶是大量禁而不止的违规操作。”     今年上半年,闽东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起诉爱建证券,要求归还交易结算资金人民币1亿元,至今没有开庭信息;嘉瑞新材(资讯 行情 论坛)与关联方的违规担保超过7亿元,而其最新的公告中又添8项债务诉讼。     翔实的数据表明,大股东占款、违规担保和委托理财是今年上市公司诉讼增多的三大元凶。经济学家曹凤歧指出,上市公司从一诞生起,就有难以遏制的“原罪”。企业上市往往不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或是通过市场调配资源,而仅是为了“拿钱”,这是各种侵害小股东利益的违规行为的根源所在。     专家呼吁:提高违规成本     “原罪”似乎大家都有,这些违规操作为什么能够“长盛不衰”呢?王欣新认为,立法不科学和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违规成本过低,公司在违规的收益和风险权衡中往往选择违规。     “法律法规很容易被钻空子。”成都的杨建宏律师说。例如,某家公司有3亿元资金需要用于投资,但公司章程授予董事会单项对外投资权限为8000万元,并且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的10%,必须进行信息披露。然而,该公司董事会就会将3亿元的委托理财拆成5次进行。这样,公司董事会完成这笔投资就可以不提交股东会、不用公告。     王欣新认为,要在立法上规范内部决策,并提高违规成本。“调动整个社会的监管力量,尤其是小股东的力量是有必要的。例如,确立代表诉讼制度,完善虚假陈述的各种索赔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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