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600227)二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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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 02: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贵州赤天化(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十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3日在赤水市公司办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元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元建先生代表监事会所作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推荐魏元建先生、廖承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员工代表大会推荐,蔡林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员工监事人选。(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3、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公司签订的《液氨委托加工合同》。 4、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公司签订的《水、汽供应合同》。 5、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 6、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公司签订的《转供电合同》。 7、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公司签订的《设备物资委托采购合同》。 8、同意公司与天阳公司签订的《双氧水购销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9、同意公司与天鑫公司签订的《甲醛购销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0、同意公司与贵州大荣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签订的《尿素包装袋购销合同》。 11、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共计31,662,459.18元,同意按实额核销坏帐共计320996.40元。 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总结和反映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本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责的宗旨,恪守诚信谨慎、勤勉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建议等各项职责,较好地确保了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无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元建:男,1955年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高级经济师。曾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处副处长、处长。 现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部部长兼综合管理部部长、企业法律顾问;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廖承玲:女,1949年12月出生,大专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兼审计室主任、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赤水市政协常委。 现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蔡 林:男,1959年9月出生,大专毕业,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现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党群党支部书记;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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