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村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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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 02: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经核实发现2004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的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让持有广州新拓公司27.2%股权的议案 原为:“会议决定:公司拟出让持有广州新拓公司27.2%的股权,并授权委托公司
现更正为:“会议决定:公司拟出让持有广州新拓公司27.2%的股权,并授权委托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