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3日,我驻突尼斯大使刘玉和与突尼斯外交部秘书长拉菲娅?巴温迪女士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突尼斯市正式签署了我向突外交部赠送信息设备的交接证书。
上述设备为2003年12月26日两国政府换文项下中方向突方所赠送的物资,主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
在10月29日致刘大使的信中,巴温迪秘书长代表突外交部感谢中国政府提供物资援助,认为此批信息设备改善了突外交部的办公条件,充分体现了突中两国典范性的友好合作关系。
驻突尼斯使馆经商处
2004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驻突尼斯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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