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制和非流通股转让规则登场中小板块影响几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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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16:31 证券时报 | |||||||||
    最近,中国证监会、上证所、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连续出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和《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笔者认为,这两个制度对主板大盘蓝筹股股价的影响很小,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股价冲击最大。     第一,新股发行价格调低,将导致中小企业板块股价整体重心下移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时,都是按上市前的总股本来计算市盈率的,今后新股发行采用询价制,并以发行后的总股本来计算市盈率,发行价格将明显下降。显然,今后的新股“便宜”得多。从主板蓝筹股来看,目前市盈率普遍在10-15倍,相比较而言,中小企业板块20倍的市盈率仍不算低。     第二,非流通股股份转让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冲击最大。由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普遍较小,一般都在6000—8000万股左右,按1%的限制,60-80万股即可交易,按每股净资产4元左右计算,300万元左右即可交易,这对于大户来讲资金不成问题。每股同样的权益,只不过是T+1与T+21(按每个月21个交易日计算)的差别,你是买4元多的股票还是买10多元甚至20多元的股票呢?答案不言而喻。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发起人中的小股东有获利后套取现金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板块的非流通股转让会比主板的非流通股转让活跃。从而加快中小企业板块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价的“接轨”。     第三,目前中小企业板的市盈率普遍较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会有一个重新估值的过程。市场对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估值较高主要是预期公司业绩高增长和股本高扩张能力。但是,中小企业不等于高成长:一是现有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主要还是传统产业,不具备高成长的产业基础。二是中小企业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小产品、小行业的龙头企业,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比较适合成为中小企业而不太容易成为大企业。三是不少中小企业已经具有10多年的历史,之所以到现在还是中小企业,是因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比较适合做中小企业。因此,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中真正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不会是多数。当然,中小企业股本扩张是比较容易的。但是,没有业绩增长的股本扩张只能摊薄利润,这种摊薄利润的高扩张又有什么意义呢?     综上所述,在新制度新规则实施后,在新的市场环境下,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股价必然会重心下移,不仅会逐渐“接轨”主板,而且会逐渐“接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从而为一些市场人士呼吁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率先实现全流通创造条件。这也许是管理层出台两项制度的另一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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