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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提高低收入群的收入水平任重道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16: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贯彻落实省委、江苏省政府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必须采取措施,首先提高低收入群的收入水平。本文根据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对江苏城镇居民低收入群的现状作一简要分析。

    一、低收入群的界定

    收入是衡量社会群体分化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测量社会分层的基本变量之一。城镇社会低收入群体是一个比较意义上的概念,即以收入水平分界,以收入排序为标准,界定低收入群体的规模及其与其他群体的收入离差。为了更好地进行分析,本文将江苏城镇住户4600户抽样调查资料按户人均收入的高低排序,分成五等份,即低收入户(20%)、较低收入户(20%)、中间收入户(20%)、较高收入户(20%)、高收入户(20%)。本文分析的对象为低收入户(20%)所涵盖的群体,分析的数据为2004年1-11月江苏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资料。

    二、低收入群体的现状

    1、家庭人口多,就业负担重

    低收入群体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每个家庭平均人口多,有收入人数相对少,就业负担(即每个就业者需要负担的人数)偏重,家庭就业人员的负担明显大于其他收入组。据江苏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全省低收入群的家庭平均人口、就业负担系数分别为3.36人、2.39,分别超出全省平均水平0.42人、0.31,每个家庭有收入人数平均为1.85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6人。(见表1):

    江苏城镇住户家庭收入与就业人口、负担系数情况表(表1)

                     全省平均   低20%   较低20%   中间20%   较高20%   高20%
    家庭人口数(人)     2.94    3.36      3.17       2.9      2.78    2.55
    收入人数(人)       2.11    1.85       2.2       2.2      2.19    2.11
    就业人数(人)       1.41    1.41      1.55       1.4       1.4    1.32
    负担系数             2.08    2.39      2.05      2.07      1.98    1.92

    注:负担系数=家庭人口/就业人数

    2、文化程度低,就业能力差

    居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每个人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越高,就业技能和能力就越强,获取工作岗位和高额收入的机会就越多,这是一般的客观规律。目前,低收入群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就业机会较少。即使就业,其中的大部分也只能在一般的低报酬岗位就业。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低收入群中的就业人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58.5%,高中占30.8%,两项合计89.3%,中专占6.1%,大专及以上仅占4.6%;高收入群中的就业人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15.2%,高中占20.2%,两项合计35.4%,中专占11.6%,大专及以上占52.9%,表明高、低收入群中的就业人员的文化程度差距甚大(见表2)。

    就业人员文化教育程度所占比例情况表(表2)

    计量单位:%

                 全省平均   低20%   较低20%   中间20%   较高20%   高20%
    小学及以下        5.7    12.2       7.0       4.6       2.4     1.9
    初中             28.9    46.3      35.4      28.2      20.0    13.3
    高中             30.5    30.8      35.4      34.0      30.6    20.2
    中专             10.3     6.1       8.4      12.5      13.3    11.6
    大专及以上       24.6     4.6      13.8      20.7      33.7    52.9

    3、收入水平低,收入来源渠道窄小

    低收入群体的人均收入水平总体上比较低,与高收入群的人均收入水平相比差距比较大,并有扩大之势。从收入构成看: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与其他收入群体一样,主要以工薪收入为主,但其工薪收入的绝对额和增长速度与其他收入群体有较大差距,这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显得比较单一,其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绝对额和增长速度要远逊与其他收入群,使得低收入群体的来源渠道显得相对窄小,而其他收入群在工薪收入较快增长的同时,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同样保持了快速增长。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低收入群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16元,与高收入群之比为1:6.5,与去年同期的1:6相比有所扩大。低收入群的收入66%来自工薪收入,但其工薪收入的人均绝对水平(2191元)只及高收入群的15%,增速(10.6%)低于高收入群的6.6个百分点;低收入群的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人均为446元,而高收入群这两项人均收入达1894元,两者相比相差1448元。(见表3)

    收入构成情况表(表3)

    计量单位:元/人

                         全省平均  低20%  较低20%  中间20%  较高20% 高20%
    可支配收入    绝对额    9611   3316     5713     8049    11232  21256
               增幅(%)      13   11.8     11.8     12.5     12.4   17.9
    #工薪收入     绝对额    6299   2191     3860     5219     7400  13800
               增幅(%)    12.6   10.6     10.4     10.9       14   17.2
    经营收入      绝对额     683    413      555      521      772   1221
               增幅(%)    16.5   13.9     10.4     18.3     37.5   10.8
    财产收入      绝对额     185     33     52.9       82      137    673
               增幅(%)    52.2   29.8      1.5       38      3.1   89.6
    转移收入      绝对额    3129    925     1707     2813     3733   6984
               增幅(%)    12.6   14.5     18.1     14.5      6.7   17.6

    4、社会保障支出增大,影响正常生活

    近年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企业改制不断深入,医疗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市场化。为了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加大了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力度,基本形成了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各项保障支出的社会保障体系,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老百姓的利益,稳定了社会,使普通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仍不够健全,且社会保障是刚性支出,随着支出额的增加和个人支出比重的提高,对一般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一定负担,尤其是对低收入户的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据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低收入群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四项基金人均分别为:124元、31元、28元、4元,四项合计为187元,其中:920户低收入群中四项基金占其收入比重超过25%的有64户,而高收入群四项基金占其收入超过25%只有17户。

    5、地域不平衡,欠发达地区低收入户居多

    城镇居民收入的高低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的。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就业机会多、选择岗位空间广、工资增长弹性大。我省长期以来,苏南的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发展速度都要快于苏中和苏北,这也就决定了苏南城镇居民收入的来源和增长的物质基础要好于苏中和苏北,从而也导致了苏南的低收入群的数量要明显少于苏中和苏北,同为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水平要高于苏中和苏北。全省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4600户属于20%的920户低收入群中有690户(占75%)集中在苏中、苏北,230户(占25%)分布在苏南,苏中、苏北的690户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水平为3203元,与苏南230户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3621元相比低418元。

    6、就业行业相对集中,就业劳动报酬偏低

    由于低收入群的受教育程度明显偏低,这就使他们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就业能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大部分就业人员集中在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或社会服务行业(这些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社区服务业),而这些行业以体力劳动为主,其就业劳动报酬明显要低于其他行业。据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低收入群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社区服务业五大行业中的就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29.8%、4.4%、7%、23.4%、4%、13.3%,合计81.9%,而高收入群在这五大行业中的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21%、2%、8.9%、2.4%、6.7%,合计41%,两者相差高达40.9个百分点(见表4)。低收入群在这五大行业中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分别只有5806元、6983元、5250元、5149元、5467元,月工资均在500元左右。

    就业人员的行业比重

    计量单位:%

                  全省平均   低20%   较低20%   中间20%   较高20%   高20%
    1.农林牧渔         0.56    0.76      0.63      0.52      0.65    0.19
    2.采矿             1.30    1.65      2.69      0.99      0.77    0.19
    3.制造            29.22   29.86     36.10     33.17     24.74   21.04
    4.电力燃气水       2.08    0.69      1.29      2.12      2.60    3.86
    5.建筑             2.82    4.37      2.65      2.64      2.43    1.99
    6.交通运输仓       5.94    6.97      5.39      7.11      5.84    4.35
    7.信息传输计       2.37    1.84      1.66      2.76      2.60    3.08
    8.批发零售        16.63   23.35     18.72     15.22     16.35    8.90
    9.住宿餐饮         3.02    4.02      2.70      2.91      3.06    2.40
    10.金融            2.42    0.99      0.99      2.06      2.83    5.56
    11.房地产          2.41    2.77      2.77      2.61      1.94    1.88
    12.租赁商务        1.92    2.22      1.49      1.32      2.33    2.31
    13.科研技术        1.70    0.47      0.85      1.43      3.01    2.83
    14.水利环境        1.11    1.21      1.12      1.20      0.89    1.12
    15.居民和其        9.26   13.30     10.44      8.25      7.39    6.76
    16.教育            4.66    1.69      2.65      3.83      6.71    8.83
    17.卫生社保        2.56    1.04      1.06      2.43      3.24    5.31
    18.文体娱乐        1.40    0.73      1.17      1.51      1.35    2.32
    19.公共管理        8.51    2.08      5.65      7.69     11.03   16.83
    20.国际组织        0.14    0.00      0.00      0.23      0.23    0.25

    7、消费结构不合理,生活质量不高

    收入决定消费。低收入群由于收入偏低,预期收入不稳定,而刚性支出(食品、教育、居住、社会保障)有增无减,导致了消费支出偏低、结构不合理、生活质量不高。据城镇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1-11月,低收入群的人均消费支出为2956元,月均消费仅为269元,只有高收入群的23.5%。而在消费支出中,低收入群用于食品、教育、居住的基本消费为2206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4.6%,高出高收入群16个百分点。用于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娱乐的享受性消费为750元,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仅为25.4%。

    三、提高低收入群收入水平的建议

    综上所述,我省低收入群的家庭人口多,就业情况不佳,教育程度低,生活质量不高。要切实改变这一状况,加快我省小康建设进程步伐,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低收入群的收入水平。

    1、加大培训,提高知识水平。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的资金,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普通劳动者,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尽快掌握就业的基本技能和必备的知识,扩大就业的机会和空间。

    2、制定政策,充分就业。低收入群收入偏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就业不充分,就业负担重。就业乃民生之本,各级政府部门应抓紧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造就广阔就业再就业的平台,使失业人口充分就业。为了给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机会,要在税收减免、再就业培训补贴、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增加下岗人员、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

    3、加快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经济的发展是提高收入水平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各级政府要制定措施,加快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快欠发达区域经济的发展,缩小我省南北差距,为提高城镇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的工资水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4、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有力的经济杠杆,可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悬殊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应积极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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