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分红还需政策护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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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12:45 证券时报 | |||||||||
    近日,有关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喜讯接连不断。先是推出分类表决机制,接着修订年报披露准则,盈利不分红公司须说明原因。业内人士分析,这一系列政策都是根据“国九条”精神,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监管部门促回报
    “上市公司要为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这是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日前在深交所举办的第二届投资者关系高级论坛上提出的要求。     年末将至,上市公司在交年报这张“期末答卷”前,都要考虑以何种方式回报投资者以及回报多少的问题。回报———成了监管层此次为众公司出的一道“命题作文”。     据统计,截至目前,连续三年没有给股东现金红利回报的上市公司就高达335家。分红与再融资挂钩政策的出台,将使已提出融资申请的公司再融资计划有可能搁浅。     针对“不分红公司说明原因”的规定出台,联合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王蕴珏表示,让分红成为上市公司的一种习惯或责任,对于多年来没有分红规定的中国市场来说,是一种里程碑式的改变。     分红细则需细化     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系列举措,业内人士对有关细则的理解看法不一。王蕴珏认为,对强制分红分多少和不分红原因解释程度等具体细则的规定上,尚存一些“讨价还价”的空间。     海通证券研究所陈峥嵘认为,强制分红虽然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与现金分红相挂钩了,但对每次分红的比例却没有明确指出。如此一来,上市公司每股派1元不为多,每股派1分也算不上少,只要分红就符合再融资的要求了。他粗略算了一笔账,有的公司派送红利只有几分钱,在缴税后,最后根本没有多少能落到投资者口袋里。他认为,在当前弱市中,投资者对实质性分红的呼声愈来愈高,股民不仅希望拿到真金白银,而且期待分享“大红包”,规定分红比例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期待税收优惠     “分红多了要除息降股价,分红少了一缴税又几乎什么都没得到,这是当前证券交易制度与分红之间的一个矛盾。最终的结果是不论红利分多分少,股民都得不到理想的收益。”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亦有不少专家呼吁,应该取消除息制度,一方面是因为在不影响股本数量的前提下,直接取消操作难度不大;另一方面,既然派息是为了对投资者做出奖励,就没有必要再除息。     因而有专家认为,管理部门在集中推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政策之后,应该考虑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何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其中出台有关分红税收优惠就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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