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建设部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据了解,《配备办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审查办法》则详细规定了各类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何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如何论证审查等,确保施工安全万无一失。
作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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